朱彬 律师|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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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兼谈《劳动合同法》第23-25条修改的必要性!本律师近期接触的一个案件,是关于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中约定若劳动者有违反保密约定的行为,要向单位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就该问题,引发了本律师的思考,据此成文加以分析。一、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能否要求其承担违约金?

济南市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更新截止2020年7月)

摘要: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目前比较混乱,国家大的层面已经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三个地方知识产权法院,以及各地的知识产权法庭。对于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由于各高院可以根据本省具体情况制定管辖规定,所以基层人民法院是否具备一般知识产权案件(或跨区域)管辖权确实不好落实,甚至本人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都有些难以判断。下面是本律师整理的山东省济南市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信息。

商标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摘要: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它既具有财产属性,也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商标权归属,司法观点认为通常属于权利人。

“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被部分驳回,如何提起复审程序?

2013年之前,申请商标只能一份申请申请一个类别(诉称“一标一类”)。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对此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关于“一标多类”的商标申请,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随着一标多类的实施,实践中也出现了较多的争议问题,一标多类各有利弊(具体可查阅网上有关此话题的探讨)。

借条、欠条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之所以使用“有效期限”这个词语,我想对于普通大众来说,可能并不会产生太多的歧义,也能够理解就是指法律所能支持的时间问题,法律术语称之为“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此时,人民法院就不再对其权利予以保护。所以,诉讼时效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

醉酒一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吗?

【案号】一审: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7)鲁0102行初158号;二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1行终46号。

【裁判要旨】《工伤保险条例》与《社会保险法》关于醉酒不予认定工伤的规定不尽相同,前者规定无论醉酒与职工伤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均不得认定为工伤;而后者规定中“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表述则强调了醉酒与职工伤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即醉酒造成行为失控进而引发职工伤亡事故的,对于职工伤亡不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醉酒与职工伤亡事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则不得以醉酒为由不予认定工伤。由于《社会保险法》位阶上高于《工伤保险条例》,因此,对于醉酒能否认定为工伤,应适用上位法规定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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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彬律师简介:
  • 朱彬律师
  •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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