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首次系统规范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及网络消费案件审理。指引明确,抚养权纠纷中,八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必须充分听取,不满八周岁有能力表达的也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人大额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行为,法院将结合年龄、智力判断合同效力,支持家长依法追回款项。探望权行使也更趋灵活务实,鼓励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亲情联系。该指引标志着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重心从“父母诉求”转向“孩子需要”。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首次系统规范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及网络消费案件审理。指引明确,抚养权纠纷中,八周岁以上子女意见必须充分听取,不满八周岁有能力表达的也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人大额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行为,法院将结合年龄、智力判断合同效力,支持家长依法追回款项。探望权行使也更趋灵活务实,鼓励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亲情联系。该指引标志着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重心从“父母诉求”转向“孩子需要”。
今天收到江苏某法院发来的短信,是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的传票。短信里除了传票和举证通知书,还附带了一份“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仔细看完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个案子可能要按小额诉讼程序来审了。
说实话,干了这么多年法律实务,“小额诉讼程序”这个词我还是第一次在实际案件中遇到。以前只知道简易程序,觉得小额诉讼大概就是简易程序的另一种叫法。趁着这次机会,我专门查了查相关法律规定,才发现这俩虽然经常被放在一起说,但完全是两码事。
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到底怎么算?需要赔偿多少钱?交警定了责任,赔偿比例就确定了吗?
很多人以为交警定了“主要责任”就等于自己要承担70%的赔偿。其实,交警定责和法院判赔是两个环节。交警只负责定性——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划分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而具体赔偿比例要到后面调解、诉讼或理赔时才会确定。
在交通事故、工伤等人身损害案件中,伤者骨折后常需植入内固定物。这些钢板、钢钉往往需要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取出。而与此同时,许多伤者因构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急切希望尽快获得赔偿,以便维持家庭生活。所有人都会卡在同一个核心难题上:内固定还没取,到底能不能做鉴定?
早做吧,怕法院不认可,白花钱做鉴定不说,连起诉都直接被驳回;晚做吧,少则等一年,多则更久,受伤后没法正常工作,家里等着赔偿款维持生计,根本耗不起。还有人担心,等内固定取出来,伤处恢复得更好了,反而会影响伤残等级的评定,两头为难。
面对这一常见困境,如何把握评残时机,既保障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又兼顾伤者的实际需求?2025年10月30日,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发布了《山东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执业指引》(鲁鉴协发[2025]3号),指引自 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全文附后),作为权威指引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明确答案。
本律师备注:本文首发于我们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旨在以案例为引,系统梳理“不法请托”纠纷的司法裁判规则及其最新演进。因其内容具有普遍的警示与参考价值,现经整理后于我的个人号再次推送,以飨读者。
文章的核心,在于回答一个常见而棘手的问题:“托关系”花钱办事,如果事没办成,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通过分析大量司法案例,文章揭示了一个基本但冷酷的司法现实:因不法请托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不受法律保护。法院对此类纠纷的传统处理方式多样,或裁定不予受理,或判决合同无效后根据过错程度部分返还,一旦涉嫌犯罪则直接移送公安机关。其背后的法理是清晰的:法律绝不会为试图破坏公平秩序的行为提供“售后保障”。
然而,司法实践并非一成不变。文章重点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最新指导性案例,其中“段某鹏诉高某辉案”确立的“合同无效-财产返还-过错相抵”新路径,标志着裁判逻辑正走向精细化。它虽未改变对不法行为的否定评价,但开始更审慎地处理其中的财产关系,以防止严重不公。
无论规则如何演进,文章最终指向一个明确的结论:不法请托对请托人与受托人均构成高危法律陷阱,面临“钱事两空”乃至刑事追责的巨大风险。法律的底线之上,才有真正的安全与自由。
经常有人咨询:“律师,我在干活时受伤了,老板说赔点医药费就行,这算工伤吗?该怎么赔?”说实话,很多工友一受伤就蒙了,要么被老板用几千块钱打发了,要么自己瞎算一通,最后可能少拿一大笔赔偿。
今天我就用一个常见的例子,帮你彻底理清这里面的门道。重点就一个:你跟着谁干、什么关系,直接决定你怎么赔、能赔多少。
[朱彬]律师(济南执业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与案件代理服务。如您有明确法律纠纷需委托代理,或案情复杂需深入法律分析,可添加本人微信或致电:[15966661059] (添加时请注明:案件类型+城市)。
在众多离婚咨询中,当事人常提出希望在金钱上获得某种形式的“赔偿”或“补偿”,其中不乏“青春损失费”等非法律概念。实际上,我国法律并未承认“青春损失费”,相关诉求无法获得支持。在离婚案件中,除财产分割外,涉及金钱给付的法律概念主要有三类:离婚经济帮助、离婚经济补偿、离婚损害赔偿。三者适用条件各异,不可混淆。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上述概念进行系统梳理,并结合山东省内近年(2022-2025年)司法判例,对实务中的数额认定进行实证分析,以明晰其法律内涵与适用逻辑。
在民间借贷实践中,出借人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转借给他人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此类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一旦产生纠纷,法院将如何判决?本文将结合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这一行为的法律效力及后果进行系统分析。
[朱彬]律师(济南执业律师),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与案件代理服务。如您有明确法律纠纷需委托代理,或案情复杂需深入法律分析,可添加本人微信或致电:[15966661059] (添加时请注明:案件类型+城市)。
背景:在商业合作、房屋买卖甚至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常常会经历一个阶段:双方就合同条款反复沟通、讨价还价,却最终未能成功签约。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是因为一方的不诚信行为,导致另一方白白付出了时间、金钱甚至错失了其他机会,这份损失是否可以找对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合同正式签订前的“磋商阶段”划定了法律红线,保护当事人的合理信赖。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第三方作出“代为清偿”或“共同负责”等承诺的情形颇为常见,但其法律性质究竟属于“债务加入”还是“保证”,将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方式与第三方的责任性质。其实就这个法律问题,正想写一篇关于“债务加入与保证之区别”的文章,结果最近看到济南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标题为“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承诺属于债务加入?”的文章,文章来于法信公众号,那就直接在此抄作业吧(后附法信公众号文章内容)!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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