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彬 律师|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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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在竞价排名行为中,对关键词的“隐性使用”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摘要:2022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之一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等与浙江荣怀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诸暨荣怀学校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终作出2022)最高法民再131号民事判决书。

 

  本案中,“海亮”既是海亮方的注册商标或其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其字号,海亮方对其注册商标和字号依法分别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益。由于荣怀方对“海亮”关键词的“显性使用”行为,在侵害涉案商标权的同时,也侵害了海亮方的企业名称权益和字号,海亮方亦分别依据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诉讼请求,故二审法院据此认定荣怀方既构成商标侵权又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并无不当。此外,荣怀方对其实施的关键词“隐性使用”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应当依照相应法律规定予以规制。

 

最高法明确:支付经济补偿的基数与劳动者贡献挂钩,需考虑病假、停工等特殊情形

前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然而如果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存在病假、停工、放假等非正常工作情形,则其实际收到的工资是远低于其正常工资的,此时平均工资是按照正常工作情形下的工资标准还是要考虑医疗期、停工等非正常工作情形下的工资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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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彬律师简介:
  • 朱彬律师
  •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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