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作品,是一种俗称,在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此称谓,习惯上我们将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称之为影视作品。影视作品的侵权,常见的是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向公众进行播放的行为,但本文所探讨的并非这种侵权形式。本文想要对一些影视作品侵犯另一些作品(如剧本、小说等文字作品、其他影视作品等)这种侵权展开说明几个问题。
影视作品,是一种俗称,在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此称谓,习惯上我们将著作权法规定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称之为影视作品。影视作品的侵权,常见的是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向公众进行播放的行为,但本文所探讨的并非这种侵权形式。本文想要对一些影视作品侵犯另一些作品(如剧本、小说等文字作品、其他影视作品等)这种侵权展开说明几个问题。
2019年4月10日,事件视界望远镜(EHT)拍摄并发布了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之后,该图片被视觉中国网站打上了“版权所有:1995—2019©视觉中国”的标识。此事件一经发酵,成为法律、摄影行业内的热点事件。该事件曾引起了著作权领域专家的广泛讨论,主要涉及黑洞图片是否享有版权,版权归谁,如何合法有效的进行版权保护等问题。虽然现今热度有所减少,但该事件给摄影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应该减少。本文试图针对摄影人所关注的几个入门问题,进行简单介绍,便于摄影人士对著作权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解。
摘要:在本网站之前的一篇文章中,本律师整理了一下关于第35类“替他人推销”是否包含“商场、超市销售行为”的有关观点,形成了:【如何解读商标分类表第35类“替他人推销”的含义?】一文。而本律师在继续探究这个问题时,忽然发现了一篇深度好文,特转来供个人学习、理解使用。
自2019年4月起,本律师执业机构已变更为: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律所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10层。
商标注册行业中,经常有代理机构向注册者解释第35类是万能类别,只要注册该类别,就可以阻止他人售卖商品、提供销售服务,事实真的如此吗?
2019年1月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山东省调整济南市莱芜市行政区划,撤销莱芜市,将其所辖区域划归济南市管辖(济南市莱芜区、济南市钢城区)。为适应新变化,本律师也对自身发展进行了全新定位,由现在的“济南律师”向“省会律师”转变,同时执业机构由位于莱芜的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2014年,本律师有幸第一次入选山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之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
2019年,时过五年,本律师再次入选山东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专业委员会之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这一条是关于物权善意取得的规定。本文就知识产权领域善意取得制度展开描述,并举例来说明一下。
摘要:商标侵权的判断,以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核准使用的商标为基础,再加以市场混淆为指针,合理划定商标权的排斥范围。商标权包括两种权利,一是商标专用权,是限于在特定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权利;二是排他权,是指注册商标权利人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并可以防止其他妨害行为。
摘要:本文涉及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现实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获得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后,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分配方案,但制定的方案却使得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遭受损害,比如认定某人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虽认定为其成员,但实行差别待遇,从而对某人不发放相应份额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本文就此类纠纷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简单分析。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手机:15966661059(微信同号)
更多介绍:朱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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