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彬 律师|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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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方式提出?

摘要:本律师观点,当劳动者以提起劳动仲裁方式主张解除,而劳动仲裁部门会将申请人的解除意思表示送达给用人单位,所以足以产生通知的效果。同时,仲裁开庭已经预留了合理期限,也已经符合解除时的合理时间要求。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完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方式提出。

典型案例:相互矛盾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诉讼请求不明确

最高院裁判观点:人民法院不能因当事人提出两个互相矛盾的诉讼请求而驳回起诉

摘要当事人提出的两个诉讼请求虽然是相互矛盾的,但只要诉讼要素齐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标准,当事人可以在前一个诉的请求不被支持时,退一步选择主张后一个诉的诉讼请求,对当事人的两个诉,人民法院均应立案受理。

济南法院,法官独任制审理试点进行中

摘要:以前独任制法官审理案件往往发生于基层法院的简易程序案件中,现在济南法院已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作为试点单位,在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以及上诉案件中适用独任制审理模式。所以,当一审案件独任制成为家常便饭,二审上诉案件中遇到法官一人审理的现象也不要惊讶了,这都是现行司法体制下所允许的。

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后,违约金条款是否能继续适用?

摘要: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的结算和清算条款。合同解除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合同无效却不属于。因此,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仍旧可以适用,但是合同无效后由于合同效力自始无效,其违约金条款也自然已无效力,合同无效后不能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

起诉立案应提交的材料(民商事案件,含上诉)

现在各地已实行网上立案,所谓网上立案就是通过指定的网址提交立案材料,由法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过后续的操作进行缴纳诉讼费、提交纸质材料等程序。

山东省法院网上立案,一是可通过电脑登录指定网址(可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找到“网上立案”模块),二是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山东微法院”进入后进行立案。立案申请人应为案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下为山东省法院一审起诉以及二审上诉需要递交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关于知识产权及技术合同部分条文

2019年12月16日,全文共计1260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对外公布。这是自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目标以来,立法机关首次以连续条文编号的形式,公布民法典草案。该草案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其中物权编、合同编、继承编已经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已经三次审议。

本来很可能会在今年两会期间通过,但由于受疫情影响,有所推迟。

山东省各地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截止2020年3月份)

山东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每年度公布的《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本数据截止适用于2020年3月。下表只列出济南最低工资标准、莱芜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地市可参考以上两地进行查询。

夫妻一方对外借款,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夫妻一方向其亲朋好友借钱的情况,有的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中,也有的是借钱一方自己使用,甚至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借钱后能够及时偿还就不会发生争议,但是也有很多因无力偿还,最终被债权人(出借人)起诉的情况。

那么,对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钱,当债权人起诉时,什么情况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到单位去工作,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拖欠劳动者报酬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单位规定是每个月10号发放上个月的工资,但本月无正当理由缺未按时发放;再比如,本应该发放本月工资4000元,但单位找理由说是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应罚款100元,或者以单位有什么规定为由,需要本月扣100元的什么费用。还有,劳动者要辞职不干了,单位却声称不干的话,上个月的工资就不再发了。

以上这些情况,在我们平时工作中,经常会接到这方面的咨询。这些情况无疑已经损害了劳动者获得报酬的权利。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怎么做呢?可选择的两种途径: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撤诉的后果比较

行政案件和民事案件的撤诉后果是不同的。起诉、撤诉均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两种类型的案件,其撤诉后的后果也是不同的,所以,需要谨慎对待行政案件中的撤诉行为。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案件,诉称“民告官”。

民事案件,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以下为两种类型的案件,撤诉后的后果比较(此处所谓的后果是能否再次起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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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彬律师简介:
  • 朱彬律师
  • 朱彬:律师|专利代理师,执业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系山东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除具备法律专业学历背景外,又获得计算机专业学士学位。

    专业领域: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版权、不正当竞争等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公司事务、网络侵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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