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收款方不开具发票怎么办?能否以其不开具发票为由拒付款项?收款方不开具发票,能否起诉?怎么起诉?
本律师针对合同关系中开具发票的问题,自己的观点是:
1、开具发票是收款方的从给付义务,收款方不开具时,可以通过诉讼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收款方开具发票。如果对方在事实上不能开具发票时,可以考虑将对此造成的损失要求对方赔偿。
2、如果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在开具发票后才能付款的,付款方仍应负有及时付款的义务,而不能作为以对方未开具发票为由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付款。所以,在合同中明确将开具发票作为付款的前提之一,对于付款方是十分有利的。